关于编制中建一局集团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通知

建一办字〔2005〕246 号


集团各单位: 

2006-2010年是中建一局集团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竞争环境, 实现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建筑企业集团”这一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。根据中建总公司的部署和要求,遵循国家以“五年”为期间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方式,集团公司研究决定,编制中建一局集团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,以此作为未来发展的行动纲领。为做好这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编制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

编制中建一局集团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: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南,遵循总公司国际化、集团化、科学化的发展思路,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集团工作全局,着眼长远,立足当前,统筹资源,综合平衡,认真结合集团改革发展的实践,总结经验,寻找差距,分析形势,明确思路,落实措施,坚持以市场为导向,继续深化改革,加快结构调整,推进技术进步,改进企业管理,提高发展质量,做强做大中建一局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,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建筑企业集团。

二、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

集团各单位应编制本单位的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。“十一五” 发展规划由“十五”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、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纲要、“十一五”计划表三部分组成。

1、“十五”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

(1)各单位“十五”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及实际完成情况; 

(2)本单位为完成“十五”发展规划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; 

(3)本单位在实施“十五”发展规划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(如有未完成的规划指标,应特别对未完成的原因做出分析和说明)。

2、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纲要

(1)对本单位“十一五”期间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。主要应从行业和区域分析入手,结合宏观形势,分析外部环境带给企业的机会和威胁(尤其要分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、我国加入世贸组织“后过渡期”以及“后奥运时代”等重大外部因素对本单位带来的影响); 

(2)对企业内部资源及能力进行分析。主要对企业拥有的有形和无形资源进行分析,并对自身的现有能力进行评价,找出企业在内部资源和能力方面的优势和劣势;

(3)提出和选择发展规划方案。在对企业的机会、威胁、优势和劣势进行综合分析基础上,提出本单位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总体方案; 

(4)发展规划实施的配套措施。提出本单位为保证发展规划方案有效实施拟采取的主要配套措施,包括经营生产、基础管理、人力资源、财务资金、重组改制、科技与信息化、企业文化、审计监察、党建等方面的工作措施; 

(5)发展规划实施的控制。说明本单位将如何建立有效的控制体系,及时监督发展规划的执行并根据内、外部情况的变化适时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。

3、“十一五”计划表

“十一五”计划表(采用中建总公司“十一五”计划表格式,将以软件形式随后下发)是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,也是对发展规划目标的量化表达。各单位应在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指导下,与编制年度预算和业绩考核工作相结合,将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主要发展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年度,并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变化,适当加以调整。通过发展规划的指引和年度预算的实施,切实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
能力,真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三、编制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组织领导

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关系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,工作量大,要求高,必须从组织领导、人员安排、分工协作等方面予以保证:

1、集团公司成立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, 郭宏若董事长任组长,季加铭总经理、张宝庆总会计师任副组长,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。集团公司设立以总经理办公室为牵头部门、总部有关部门1名副经理以上人员、集团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,胡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。

2、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、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,从组织上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各单位在6月22日前将本单位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名单以及牵头部门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。

3、各单位领导要对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,切实加强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。要采取召开座谈会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干部和员工的意见,采取走访学习等方式对系统外部单位(包括政府部门、中介机构、竞争对手等)进行沟通和学习。各单位对本单位编制的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要通过几上几下的形式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,力求切合企业实际,目标实在,措施得力,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。

四、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

1、集团公司近期将转发《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04--2020年发展战略与规划》,作为各单位编制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的指导性文件。

2、集团公司将在中建总公司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计划表软件下发后立即发给各单位(约为7月上旬)。

3、各单位编制的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(含“十五”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、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纲要和“十一五”计划表),应于8月30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(一式两份、加盖单位公章)及电子邮件形式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。

 

抄送:集团公司领导、总部各部门

 

2005 年6 月14日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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